稳定币作为 “锚定特定资产的加密货币”,在国内 Web3 “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并重” 的政策框架下,呈现出鲜明的利弊两面性。其依托区块链的技术特性暗藏跨境支付优化等潜在价值,但作为虚拟货币的重要衍生形态,又与 DeFi 交易所等非法载体深度绑定,对金融稳定构成显著威胁,这种矛盾性决定了我国对其 “严格监管、审慎探索” 的态度。
稳定币的潜在价值,集中体现为技术特性对传统金融场景的补充可能。从技术本质看,稳定币具备的 “低费率、快结算” 优势,为跨境支付等场景提供了优化空间 —— 传统 SWIFT 结算费率约 5% 且周期长达数日,而合规框架下的稳定币理论上可将费率降至 1% 以下,结算时间缩短至小时级甚至秒级。这种效率优势若与实体经济结合,可降低外贸企业跨境资金周转成本。同时,稳定币的可编程性(基于智能合约)为供应链金融等场景提供了新可能,例如通过自动执行的合约条款实现 “货款到账即放单”,与合规智能合约 “服务实体” 的价值导向一致。此外,香港通过沙盒试点探索稳定币监管(如京东稳定币进入测试阶段),也为内地研究 “技术可控前提下的应用创新” 提供了参考样本。
稳定币的风险隐患,远超其技术价值,成为金融安全的重要挑战。最核心的风险是对金融监管体系的冲击:以 USDC 为代表的美元稳定币占据全球 95% 以上市场份额,若大规模流入境内,可能加剧 “美元霸权” 对我国外汇管理的影响,甚至成为跨境资金非法流动的通道,这与 DeFi 交易所利用跨链技术转移赃款的风险逻辑同源。其次是自身运行的固有风险,稳定币的 “稳定” 并非绝对 ——2022 年算法稳定币 UST 暴跌 90% 的案例证明,即便法币支持型稳定币,也可能因抵押品价格波动引发 “闪电式挤兑”,且缺乏存款保险与最后贷款人保护,风险易快速传导。更严峻的是其沦为非法工具的风险,稳定币常被用作 DeFi 交易所资金池的核心媒介,为虚拟货币炒作、洗钱等活动提供 “伪合规” 掩护,与内蒙古警方破获的 120 亿元洗钱案中 “利用虚拟资产转移资金” 的手法一致。
我国对稳定币的监管策略,已形成 “明确风险底线、探索合规路径” 的清晰框架。监管层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列为非法金融活动,境外稳定币向境内提供服务同样违法,这从根源上遏制了非法稳定币的蔓延。同时,监管并未否定技术价值:潘功胜行长在陆家嘴论坛提及稳定币,凸显对技术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双重关注;香港通过《稳定币条例》要求发行人持牌经营且准备金率达 100%,为合规探索树立了标准。这种 “严监管 + 试点探索” 的模式,既防范了类似 DeFi 交易所的非法风险,又为稳定币技术服务实体经济保留了空间。
综上,稳定币对中国的利弊取决于 “是否纳入合规框架”。其技术特性暗藏服务实体的潜力,但脱离监管的稳定币必然沦为非法金融工具,与 DeFi 交易所的风险本质同根同源。公众需认清:合规探索中的稳定币以 “服务实体、严控风险” 为核心,而非法稳定币不过是炒作载体,远离虚拟货币交易,才能把握技术创新的真正价值。